(怡保22日讯)霹雳州立法议会于周一晚,三读通过2016年霹雳徽章与名號(防范不正当使用)法案,在没有获得霹州统治者的允许下,私下出售或颁发勋衔,一律视为触法,可被判罚款25万至50万令吉、监禁至少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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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文丁州议员兼州行政议员拿督莫哈末扎希提呈有关法案动议时说,冒用统治者之名发售及颁发假勋衔的事件,已经损毁王室的形象,现有的法令不足以严厉对付,州政府故此擬定更严厉的法律条文,严惩涉及者。

儘管如此,民主行动党实兆远州议员拿督倪可汉在参与有关法案的辩论时认为有关刑罚过重,並认为目前的刑事法典,是足够对付涉及者。

惟莫哈末扎希总结法案的辩论时指出,有关刑罚已获得马来统治者会议的討论及同意,同时也諮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必须擬定严厉的法律来对付涉及者,以维护马来统治者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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