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21日讯)张健仁在州议会上提呈一项要求砂政府清楚交代小型乡村发展工程剩余资金之去向的动议。
他表示,本身的有关动议主要是为了要砂州政府清楚展示帐目。他说,砂州议会于2014年11月19日,议决通过2015年财政发展开支,其中包括一项在“P.13公共财政,第42计划之020102项目-小型乡村发展工程”之下的一笔6亿5590万令吉的拨款;同时也在2015年4月24日,议决通过2015年发展开支附加法案,其中也包括在同一个项目之下,批准另外一笔2亿万5000万令吉的拨款,这表示,砂州议会总共批准了9亿590万令吉的小型乡村发展工程的发展拨款。
此外,他说,本身在2016年5月20日,在砂州议会提呈口头问题,询问砂首长是如何分发有关款项,同时列出这笔发展资金所实施的个别工程、地点和涉及款项以及实施这些计划的工程承包及收款人,而最终获得的答案则是,仅有有关6亿5590万令吉的款项被使用,即前后执行了1万1878项在砂州的工程,其中1万1465项已经完成,剩余的413项目前还在分阶段进行,并预计将在2016年内完成,而根据首长的回答,另外的2亿5000令吉,并未用在小型乡村发展工程上。
对此,他才冀望砂州政府给予详细的解释,甚至清楚展示有关帐目。
议长:余款归还政府
然而,拿督阿玛阿斯菲雅则认为,在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第4条文及财务指示6(2)当中指出,所有未被使用的拨款,将被自动归还予政府,根本没有张健仁所说的,款项不翼而飞,因此,这是所谓污蔑性的言论,并要求其撤回此言论,惟张健仁却坚决表示不愿意!
最终,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雅援引议会常规43(3)(C) 条文,要求提出一项动议将其禁足此届州议会,最终由砂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黄顺舸提出动议,由砂副首长拿督阿玛阿邦佐哈里附议,张健仁因此被禁足此届州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