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16日讯)被以拥毒及贩毒罪名提控的被告,今午出庭抗辩,在完整审讯中因检方无法确切指出被告与毒品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法庭判定被告无罪,并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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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由陈文达律师以及欧斯曼律师联合辩护的32岁男子阿都哈菲兹萨帕维,被指于去年10月5日大约下午2时,在新邦迪卡路某酒店房内,被搜出668.4克大麻,抵触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39B(2)条文面对判决,而此条文下或将面对死刑刑罚。
经过完整审讯后,辩方指出被告被搜出毒品的地方共有几名朋友出入,而检方无法指出该毒品和被告有着直接的关系,在检方无法对于证据上的漏洞作出证明,被告在无需出庭抗辩之下获得无罪释放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