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5日讯)一名涉及虐待妻子的男子拉曼莫哈末达希,今天在此间法庭被判罪名成立﹐入狱3年及鞭笞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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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其21岁妻子似乎已原谅了该名丈夫﹐并在警察从法庭把丈夫押走时﹐亲吻其手背。

拉曼莫哈末达希在法庭上﹐对他于今年8月22日早上9时﹐在此间甘榜塞米拉巴迪致伤妻子的罪状表示认罪。

他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及326A条文下被控。该两项条文的最高刑罚为入狱10年及鞭笞。

主控官阿都法里兹阿都哈密向法官阿菲达阿都拉曼表示﹐受害者是在其住家内被殴打。

他说﹕“嫌犯是在其妻子不肯告诉他其工作地点后开始殴打她。其妻子不愿透露工作地点是因为她不想嫌犯前往工作地点干扰她及向她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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