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南砂 控状改为拥大麻 准新娘逃过鬼门关 2016年11月11日 女被告达央莎菲娜被押出法庭时摄。 (本报古晋11日讯)毒品害人不浅!原本即将在下个月结婚的一名巫裔女商人,今日在拥有大麻的罪名下,被判监禁8年3个月。Advertisement 被告原本是在贩卖大麻的罪名下被控,唯一刑罚为绞刑,基于检方将贩卖大麻控状改为拥有大麻控状,为此,被告成功逃出鬼门关。 被告达央莎菲娜(25岁),被控于今年1月4日傍晚6时15分,在对面江古峇利亚停车场,拥有2.60克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被告是由陈文达和奥斯曼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