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3岁男童的母亲,被判入狱1年。

(本报诗巫11日讯)3岁男童只因把玩具弄不见,遭来亲生母亲的虐打,是名母亲今日在儿童法令下被判入狱1年且须守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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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26岁雷妮塔雷蒙,被控于今年11月5日下午2时至4时,在诗巫再也组屋一单位虐待一名3岁大的男童。

此举被控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31(1)(a)条文,并可在31(1)条文下被判刑。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高达2万令吉罚款,或坐牢高达1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向法庭表示,她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患有高血压,丈夫是一所小学的园丁。她育有2名孩子,受害者是大儿子。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指出,受害者当天把玩具弄不见,母亲知情以后就发怒教训受害者。是名母亲不但用手狠打亲儿的背部,还一度抓着儿子的头部撞向墙。

受害者因受不了母亲的虐打,马上逃离现场,跑向在同座组屋的亲戚家求助,这才揭发母亲的恶性。

医药报告指出,是名男童背部和头部都有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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