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昔加末3日訊)涉嫌家暴而被捕的反貪污委員會官員,今日第三度被警方帶上昔加末推事庭申請延扣,唯不獲推事批準,昔加末警方將嫌犯交給東甲警方接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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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嫌犯是印裔穆斯林,擔任昔加末反貪會執法官員,住在昔加末達漢利茂,被捕前已缺勤近3個月。
嫌犯一週前落網時,被驗出尿液含有安非他命成份,今日交由昔加末肅毒組接手調查,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向推事申請延長扣留7天,但被推事拒絕。
昔加末副警區主任尤索夫受詢時表示,警方今日將把嫌犯轉交給東甲警方調查。
據瞭解,嫌犯涉嫌在東甲恐嚇妻子家屬,預料東甲警方將向推事申請延長扣留令。
嫌犯今日上午9時被押到昔加末地庭時,神情自若,一對男女親友隔著一段距離,與嫌犯閒話家常,嫌犯心情輕鬆,期間也發出笑聲,並向親友表示,希望獲得保釋外出。
該名來自馬六甲的女親友非常擔心嫌犯,在等待嫌犯抵達時,一度在法庭外哭泣。
巴冷刀威脅妻子
嫌犯雖然被扣留調查,但仍然關心其摩哆去向,要求親友將摩哆騎回家。嫌犯押離推事庭時,看到記者舉起相機拍照,臉露出笑容說:「歡迎(拍照)」。
嫌犯涉嫌毆打22歲妻子、以巴冷刀威脅妻子,更強迫妻子為2歲的孩子口交。此家暴事件隨後在面子書上被揭發,引起社會關注。
根據警方早前的文告,嫌犯妻子前往柔州禮讓的利豐港警局舉報丈夫惡行。嫌犯隨後于10月27日,晚上8時,在馬六甲峇株安南報警反指妻子報假案時落網,由昔加末警方展開調查。
警方分別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及家庭暴力法案第18條文展開調查。
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嫌犯手機藏有色情短片,援引刑事法典第292項條文(擁有猥瑣物品)調查;此外,嫌犯尿檢呈陽性反應,共面對5項指控。
除了涉及家暴,他曾于2015年在麻坡涉及毒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