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31日讯)男子喝醉后闯入他人住处,结果今日在诗巫法庭被控一项刑事侵入的控状,被告认罪后被判入狱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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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被告希拉佐汉,现年21岁。被控于今年10月27日晚上10时30分,在未获得他人准许下闯入位于甘榜艾蒲一女子的租住的房间。
被告闯入原告的房间时称自己被人追赶,需要找地方躲避。原告因担忧自身的安全,于是马上报警求助。
被告被带回警署调查后承认自己当时喝醉了而误入一间未上锁的房间。
被告的行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48条文,刑事侵入。在此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高达3年监禁,或罚款高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被判罚款4000令吉,惟他无法偿还该罚金,因此须入狱5个月替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