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13日讯)非法入境砂海域,续9月5日一名船长和一名船员认罪被判刑后,今日另一名船长及其他船员都认罪,分别被判5000令吉罚款或5个月监禁取代,以及4000令吉罚款或4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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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及24名船员被指在今年7月25日大约早上10时41分,在丹绒波50海里外非法入境砂海域内,被控抵触1985年渔业法令16(3)条文﹑24(1)条文,而罪成者可在同一法令25(a)条文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且所涉及的人将面对每人10万令吉的罚款。
这批非法入境我国海域的外国渔夫分别用两艘船,续9月5日一名船长被判50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取代,及一名船员被判10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取代,今日另一名船长及其他船员都认罪,并在CM孙德兰律师的辩护下,被判5000令吉罚款或5个月监禁取代,以及4000令吉或4个月监禁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