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私吞支票现款的被告面控不认罪,以衣物遮头,闪避镜头。

(本报古晋10日讯)附属砂中央医院治安单位之官员助理涉嫌签署批准合约,中饱私囊,今日于反贪污庭内面对共计16项提控,他在不认罪下获准以1万6000令吉人事保外,另抵押现金6000令吉以等待11月11日预审文件处理后,于11月14至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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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岁的莫哈默东阿迪莫希迪,被指从2014年1月至12月期间,在瑟迪亚拉惹路某银行处,分别16次签署驻守砂中央医院的人员调派,并私吞了20万1351令吉的费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65条文,即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并于反贪污庭内面对提控。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高达2年监禁或罚款,又或两者兼施。

保外照顾病父

被告向法庭申请以较轻的保外条件让他外出,以照顾病重的父亲,并表示由于他长期驻守在砂中央医院,因此可以向法庭保证他一定不会弃保。

法庭过后批准让他保外,担保人必须是砂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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