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1日讯)与未成年女友发生超友谊关系,22岁土著男子今日被控强奸之控状,唯地庭法官不在,案件展至2月25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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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22岁土著男子艾丹野甘,被控于2014年2月份,晚上10时至11时之间,在荔枝路强奸一名17岁的少女。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在此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高达20年监禁,另可施以鞭笞。

被告被谕令须以1万令吉担保金,2名担保人以及5000令吉抵押金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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