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1日讯)一名中国籍女子在酒店卖淫而被捕,今向法庭认罪后,被判罚款三千令吉,或以二个月监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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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32岁)被控于2015年2月5日下午5时,在亚庇实果区一间酒店卖淫,触犯刑事法典372B条文。

主控官林瑞明警长指出,警方突击检查时,一名嫖客承认他的服务费是一百令吉。

被告由李政安律师代为求情说,被告是初犯,她已决定明天返回中国过新年,因此希望只罚款,不要坐牢。

史蒂芬妮庭主因此判被告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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