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2日讯)行动党浮罗岸区州议员黄庆伟提醒民众,一旦遗失钱包和信用卡,必须第一时间向银行报备,并且确认报案书所记录时间是正确的,以免被盗刷的金额最终必须由事主被迫偿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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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提醒,民众要在信用卡后面签名,更不要把确认密码写在纸张放在钱包里。
黄庆伟今日与卢姓事主一同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事主于今年1月31日遗失了钱包,信用卡被盗用四次,总共花费了1068令吉47仙。
他指出,事主是于当晚预备外出晚餐时,才发现钱包已遗失,当时即刻向银行报备遗失信用卡,银行同时取消被盗刷的交易付款。
确认报案书时间正确
“但是,在今年8月,银行来信表示事主必须偿还1068令吉47仙的信用卡交易金额,原因是报案书所列明的发现钱包遗失时间是早上11时20分,但是在晚上才向银行报备遗失信用卡。”
他说,事主在报案时表示怀疑钱包是于早上11时20分左右遗失,不过在晚上才察觉钱包遗失,但是报案书却写成在早上11时20分发现钱包遗失,因此造成银行以此为理由拒绝豁免盗刷的交易金额。
他声称,事主如今已针对报案书的错误诠释,要求进行修改。
与此同时,黄庆伟声言,银行有责任要确保信用卡不被盗刷,促使商家要确定信用卡使用者的签名是一致的。
他说,持卡者、银行和商家都有责任确保信用卡不被盗用,不能仅是把责任放在持卡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