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日讯)大哥礼荣及另7人等被控非法禁锢、集体抢劫和致伤他人上诉案今日在此间法庭进行结案陈词,并于明日继续审理。

Advertisement

该上诉案于今日开始听审,由来自美里的高庭法官哈志哈威博士负责审理。第五被告黄礼荣的代表律师为蔡小炜及山卡、第八被告刘安豪的代表律师为山卡及奥古斯丁梁、第一被告黄恭耀、第二被告许谦平及第六被告杨钦龙的代表律师为郭汉北。

今日第五被告和第八被告的代表律师进行结案陈词,明日将由第一、第二及第六被告的代表律师郭汉北及副检察司罗伯巴山进行结案陈词。

涉案的虽然有8名被告,但案件返回地庭进行自辩,出庭的只有5名被告,即第一被告黄恭耀,外号猴子(Monkey)、第二被告许谦平,外号Tuo Tao、第六被告杨钦龙,外号Chi Lung和第八被告刘安豪,外号Ang Ho以及第五被告黄礼荣。

案件于2015年12月22日当天,5名被告被判所有的罪名成立,并被判刑。被告们分别被判处监禁7年至23年不等兼罚款和鞭笞。

5名被告因不满判决,于今年1月5日透过代表律师将案件入禀高等法庭,进行上诉。

首与第六被告未签保

基于5名被告不满判决进行上诉,当时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批准暂缓5名被告的刑期,并同意让5名被告由2名担保人以及以保释金,以防潜逃。

第一、第二、第六及第八被告各须以2万令吉保释金以及2名人担保签保外出。担保人不可以是家庭成员,且月薪必须5千令吉或以上(必须附上薪水单为证)。此外,4 名被告每个月要向就近的警署报到。

第五被告黄礼荣被谕令须以5万令吉保释金以及2名担保人签保外出,担保人的条件同样必须月薪5000令吉或以上(必须附上薪水单为证),不可以是家庭成员,每个月要到邻近的警署报到。

截止目前为止,此案的第一被告黄恭耀及第六被告杨钦龙因无法交保,而被扣押牢房。另外3名被告黄礼荣、许谦平和刘安豪已签保外出。

前一篇新闻周六凯旋归砂 小潘周日会民众
下一篇新闻把茶当喝水 小心引健康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