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诗巫9日讯)突然收到陆路交通局寄来的“三万”指车牌看不清楚、模糊、没有遵照规定的尺寸,车主感到错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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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车主突然收到陆路交通局寄来的罚单,指其汽车的车牌违反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14(4)条文,即所使用的车牌号码看不清楚、模糊、没有遵照规定的尺寸。这封由邮差送来的“三万”让他感到百思不解,也感到非常的不满。
车主也将有关事件向都东区州议员叶海量投诉。
叶海量表示,他将会致函给陆路交通局负责人,要求给予合理的解释。
他说,执法人员向违规的市民发出传单必须要有证据和透明化,这样才能让违规的市民感到心服口服,而不是突然寄来一封信,指某某某犯了某条文之下的错误而需要罚款。
他说,法律存在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让违规者知道自己的错,从中吸取教训,愿意改进。所以执法人员所发出的罚单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和透明。
他也要求国会议员能将陆路交通局行政上程序上瑕疵的问题带到国会,以改进不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