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日讯)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因私藏及公开一马公司(1MDB)最终调查报告内容,被判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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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地庭今谕令拉菲兹须出庭自辩。
法官择定9月27日让拉菲兹出庭抗辩,而10月6日及7日则续审此案。
拉菲兹於4月8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 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被控两条罪。他涉嫌拥有和公布一份关于一马公司的官方机密文件。一旦罪成,他将面对监禁1至7年。
当天,拉菲兹再被带往推事庭,在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即刑事诽谤罪名下被控。在此案,拉菲兹涉嫌在部落格刑事诽谤朝圣基金局。
若刑事诽谤罪成,拉菲兹则将面对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