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讯息)全国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诺拉昔指出,「逮捕一號官员」集会主办方在未获警方许可下举行集会,已抵触和平集会法令,警方將传召主办方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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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警方会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条文,对「逮捕一號官员」集会主办方展开调查。

他今日在檳城出席全国警察总长杯足球巡迴赛后,受询及週六在隆市举行的上述集会时,作出回应。

他补充,有鑑于集会涉及公共安全,任何单位如要主办集会,都必须获得警方许可。

「虽然他们(指主办方)有向警方提出申请,但因为他们不符合集会所需条件,即获得集会地点业主的许可,因此警方已拒绝他们的申请。」

他也促请,任何要举办集会者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否则警方將採取对付行动。

「逮捕一號官员」集会由马大新青年、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 (学运)、理大前进阵线、新纪元前进阵线、北大前进阵线、国大团结阵线、理大华文学会等8个学生组织联合举办,以施压当局调查、逮捕和提控美国司法部民事诉讼所提及的「大马一號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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