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7日讯)非礼未成年小姨子罪成,被告被判监禁4年及鞭笞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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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林良纪律师代为辩护的37岁被告加法阿都拉,被指在今年7月9日大约早上9时,在甘榜瑟郎拉勿处住家内,以暴力猥亵14岁受害者,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

据了解,受害者的父亲是带受害者前往回教堂路诊所,并告知诊所内的医生,进而揭发了此事。

受害者表示在10岁开始就不断受到被告猥亵,但因曾经被警告而迟迟没有向家人透露。

受害人患上忧郁症

警方在7月12日接到投报后,即刻将被告捉拿归案,也因为这事件,造成受害者忧郁,且必须服食镇静药物。

法庭认为被告此举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心灵上的伤害,因而作出4年监禁及1下鞭笞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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