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12日讯)艺人周杰伦曾演电影《青蜂侠》,片商送「青蜂车」运到台湾,周杰伦不服须补税提行政诉讼,今天败诉定讞。周杰伦所属的杰威尔音乐说,尊重法院判决,不再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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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进军好莱坞,5年前演出电影《青蜂侠》,片商將道具车「青蜂车」送他作纪念,运到台湾时申报单价5000美元(约2万令吉),但海关验估车子 价值有6万美元(约2万4000令吉),周杰伦提诉愿,须补税逾58万元新台幣(约7万4000令吉),不服再提诉愿被驳回,提出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3月判决败诉,周杰伦不满再提上诉,今天最高行政法院驳回,败诉確定。周杰伦所属的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晚间表示,「这个车就是道具车,我们对这个结果还是不服气,但是我们尊重法院判决,將不再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