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5日讯)人民公正党全国中央妇女组副主席温夏妮律师表示,邻国印尼已宣布向强奸案和儿童强奸犯宣战,然而,我国联邦政府法律事务部长一年多前信誓旦旦欲修改从而扩大马来西亚刑事法定强奸定义事宜,迄今未有下文。
也是砂人民公正党妇女组法律顾问、砂人民公正党民权律师团成员的温夏妮指出,数据显示,马来西亚从2005年至2014年期间有2万8000宗投报强奸案,相等于每年平均发生约3000宗有记录在案的强奸案件,而且超过半数受害者属于年龄18岁以下的少女。
每35分钟一强奸案
她说,这也意味着马来西亚平均每35分钟就发生一宗强奸案,数据奇高令人感到十分震惊伤心。她提醒这或许仅是冰山一角,还有许多其他性侵受害人还没挺身而出来报案,毫无疑问,这是极度让人感到担忧的社会罪案情况,若没加以遏止将会有更多女性和儿童成为性侵受害羔羊。
她表示,当前的关键问题是我们的政府对于遏制各种强奸犯罪做了哪些努力和取得哪些成果?尤其是现有的刑事强奸定义仅限于阴茎插入阴道里,典型的案例为早前被控强奸的上诉人(加害人)温亚查隆(Bunya Jalong)告诉法庭,他没把其阴茎插入女方私处,尔后少女怀孕乃是他把沾了精液的手指插入女方私处,接着,法庭是按目前发生性关系之定义基础,即唯有阴茎插入,为此,上诉法庭判决了温亚查隆无罪释放。
她说,这起因刑事强奸定义不足让强奸案加害人有机会透过上诉程序来翻案,变成无罪释放,已引起社会公愤,许多民间团体和妇女组织包括砂拉越妇女互助协会,也高声疾呼联邦政府应修改强奸法定义的程序,刻不容缓,也要求当局公布一个实际落实的期限。
她说,之前,也有一宗牵涉国家男保龄球选手诺阿菲查阿兹占的性侵案件,他获释放的理由竟然是国手并拥有光明前程。温夏妮反问,这对于遭强奸的受害者又如何?这种不公正的法律定义忽略了受害人所遭受的身心摧残,无疑导致受害人面临巨大耻辱和创伤,以至于受害人和家庭一生人都得承受压力,这是何其痛苦和无辜啊!
她说,纵观马来西亚的邻国印尼总统佐科威已宣布向强奸案和儿童强奸犯宣战,采取死刑判决以及对儿童强奸犯采取化学阉割等严刑峻法,以回应印尼民众呼吁政府严惩层出不穷的暴力强奸和各类性侵害案件,以保护女童和妇女群体的安全和尊严。
她说,今年4月在印尼苏门答腊发生了一个14岁女童遭人轮奸和杀害案件,引发印尼社会对于强奸和性侵害案件的高度关注,而印尼政府当局也重视保护其弱势群体的安全及权益。
扩大法定强奸定义
她说,纵观马来西亚许多团体不鼓励极刑,为此,马来西亚社会仅要求政府当局修改现行的刑事强奸定义,以扩大法定强奸的定义,完善法律体系以妥善保护马来西亚妇女和女童免于成为强奸和性罪案的受害人。
她指出,纵观温亚查隆的手指强奸案以及数宗强奸案加害人透过与受害人结婚来逃脱触犯强奸罪行,广大政治人物、妇女团体和公民社会已纷纷提出尽快修改现有强奸法律定义的呼声,扩大强奸刑事法典含义,把非阴茎物体的插入包含在强奸定义中。
她表示,砂拉越州福利﹑妇女与幸福社区发展部长拿督法蒂玛陈赛明,以及前首相属法律事务部长南茜苏克丽也高度关注和支持修改法定强奸定义,而这两位来自砂州的女性部长,之前也曾表达了将会尽快进行修改法律定义的程序,并表达有信心该修改程序可于2015年在国会里通过并公布于宪报,可是,一年多过去却还未得知最新下文为何。
她说,随着联邦内阁政府已经重组,来自砂拉越的南茜苏克丽不再执掌法律事务部长,我们担心关于修订法定强奸程序的努力生变。如今,我们的邻国印尼已迈出大步高调向强奸案和儿童强奸犯宣战了,那么,马来西亚本身的努力又有何实际进展呢?对此,温夏妮敦促马来西亚政府向人民清楚说明最新进展,以便我们的法律公正可以全面保护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