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2日讯)两名被控抢劫的被告,今日提审时不认罪,获准在一名担保人之下以现金5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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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分别为28岁的李姓男子以及33岁莫哈默再德西迪,被指于今年7月23日下午时分,在位于广利银行路一单位前,持巴冷刀抢劫24岁的受害者一台手机以及内含有银行卡的红色手提袋,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95条文,并同读于同一法典397条文。
基于两名被告不认罪,检方提议一人至少1万令吉现金保释,而法庭定下9月19日为预审文件处理,并在11月9日至11日过堂后,准许两人各别在一名担保人之下,以现金5000令吉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