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诗巫2日讯)风水地“灵石”挖走事件,今早自称要为事件那位师傅一方讨个公道的黄女士表示,他们有去土地局查找,发现那块地是政府地。她出示土地局所得的土地资料证明是政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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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政府地,对方为什么要向师傅追讨应得的赔偿?。”
她说,她曾获得师傅帮忙医病,开解,因为她曾面对家庭问题。
她也说,因此,她今天拿着师傅的警察报案书、由土地局处找来的该块地的资料向本报记者做出相关说法。
指对方拿不出地契
她指出,对方曾多次与师傅一方进行商讨,追讨赔偿或是把石头搬回去,每次师传一方都有叫对方把地契拿出来证明,对方都没有拿出来。
“也有叫对方拿身份证来查证,对方也不给。”
她也指出,对方追讨的赔偿是几万令吉,师傅怎么可能拿得出来?何况,该石头是要做建庙拜祭用途,并不是要据为己有。
“更何况,现在查证那块地是政府地,对方更没有理由追讨赔偿。搬走该石头后,师傅一方与对方曾见面4次,都没结果。对方透过民事诉讼,要采取法律行动来追讨赔偿,我们也曾于该律师谈过。”
她透露,师傅一方是通过那块地旁的一个电力局柱子编号在土地局找到那块地的相关资料,并购买一份作为资料参考。
黄女士称,土地局人员有跟他们说,这块地是政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