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31日讯)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表示,电子废物的处理是包括在2005年环境质量法令下受到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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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被发现有人或是单位违反条规,乱丢电子废物,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

“不过,最大的问题是有多少人或单位因为把电子废物丢在垃圾桶或是垃圾场而被罚款?”

应提高民众觉醒意识

他说,在处理电子废物方面,最大的问题不是条规法令的执行,而是民众在这方面的醒觉意识。

他也说,民众在妥善处理电子废物的醒觉意识仍相当的低。

他披露,无论如何,该部门正与日本一间机构合作,拟定一套完整的电子废物处理管理系统。妥善的处理国内的电子废物是必须的,以避免电子废物一同与一般的垃圾丢掉后为环境带来污染的问题。

拟订完善管理系统

该部门正与日本一间相关公司合作,以为我国拟定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统,由家居到再循环系统的管理。

据悉,马来西亚很快会收到一台处理电机和电子庆物的机器。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披露,这将是国内的第一台处理电机和电子庆物的机器,一年可以再循环10万吨的电子废物。

拿督斯里旺朱乃迪也表示,通过有效的,完整的电子废物管理系统,我国的电子废物被当成垃圾丢掉的问题可以大大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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