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林梦29日讯)因涉嫌售卖无注册药品及无编码的化妆品,林梦两名商家于上周二被控上林梦地方法庭,商家俯首认罪后各被判8000至2万令吉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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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控状显示,马来西亚卫生部砂拉越药剂执法部于今年2月在林梦一家的商店内充公了两种数量不等的无注册药品及四样数量不等的化妆品,因而抵触了1984年管制药品和化妆品条例第7(1)(a)条例及第18A(1)条例,亦可在1952年销售药品法令第12(1)条文下被罚。
在上述两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高达2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其化妆品因含有漂白成分对苯二酚(hydroquinone),过量使用将对人体有害。该名商家两项罪状被判决各1万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6个月监禁取代。
此外,砂拉越药物管理局同时充公了另一间商店内的三种数量不等的无注册药品,当中包括无注册并掺杂壮阳药的保健品。该名商家也于1984年管制药品和化妆品条例第7(1)(a)条例下被控,被判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6个月的监禁代替。
此案主控官是来马来西亚卫生部砂拉越药剂执法部的官员,各商家被提醒切勿销售无注册药品及无告知号码的化妆品,以确保消费者的健康不受到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