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6日讯)以早前轰动全国的“指奸案”为例,砂福利﹑妇女与幸福社区发展部长拿督法蒂玛陈赛明指出,涉案者有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并不能因所谓不构成强奸“定义诠释”而获释放,因为这对有关受害者是极不公平及造成莫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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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此,她表示,其部门及广大社会对于当局探讨修改有关强奸的定义诠释,仍抱着期望。

她直言,此案的判决引起大众的不满,而其部门也曾针对此事,致函前任总检察长丹斯里干尼反映,要求探讨强奸的定义及诠释。

她补充,当时总检察长所给予的回应是,儿童法令将修改一些条文,且所涵盖范围非常之广,包括对强奸的定义等。然而,或许基于有关修改涉及整体的层面,因此,目前该部门还在等待有关事宜的进展。

因此,她本身也还不确定,有关修改是否有被纳入联邦妇女、家庭及社会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妮所提宪报的修改范围中。

“倘若有关法令修改不成,将会使得广大社会感到无比失望。”

厉害律师助脱罪

她说,指奸案中的受害者因此而产子,任何人包括她本人都知道强奸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但就因为涉案者聘请了一名厉害的律师,以“强奸诠释”而成功让该名涉案者脱罪。

陈赛明今早在移交援助金给早前受风灾影响的数家家庭后,针对罗哈妮在宪报儿童法令的4项修整事宜发表意见时,如是表示。

当媒体进一步确认该修改是否没纳入此次儿童法令修改事宜时,她称,从书面看来,的确是还没有,但或许将后会有也不一定,对此,大家仍抱着很大期望,因为这是大家最关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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