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6日讯)新婚一年就遇家暴,是名对妻子施暴的22岁丈夫今日于此间推事庭,在蓄意致伤他人的罪控下被判坐牢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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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宗家暴案件中的邓姓受害者仅有18岁,与22岁的被告何某才结婚一年。

据案情,受害者因为发现丈夫的包里有吸毒工具,而怀疑丈夫有服食违禁药物,于是就质问丈夫,两人也因此发生口角。两名年轻夫妻发生激烈的争执,何某因恼羞成怒就朝妻子的脸打了四巴掌,还抓伤了妻子的左手臂。

事后,受害者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医院治疗后,也向警方报案。

警方于今年7月25日中午12时30分成功将被告逮捕归案。

是名22岁的何姓男子今日被控于今年7月13日上午10时,在福来路一住家致伤一名年龄为18岁的邓姓女子。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程序法典323条文(蓄意致伤他人),并与刑事法典326A条文同读。

在刑事程序法典323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高达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但在刑事法典新增的条文,即326A条文下阐明致伤配偶的惩罚。任何人在合法婚姻期间,犯下致伤、以危险武器致伤、严重致伤、故意致伤的罪行,导致配偶受伤,则可被判最高监禁刑期的双倍。

被告对上述的控状表示认罪后,被判坐牢2年,刑期从今日开始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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