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6日讯)发送恐吓简讯,男子今日在刑事恐吓罪名下被判3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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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巫籍男子祖菲卡,来自加柏路。今日在此间推事庭被控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6时15分,在幸运村处,透过手机发送一则拥有恐吓内容的简讯给一名男子。

此举造成他人感到生命受到威胁。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他人。在此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坐牢高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被判坐牢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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