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5日讯 )我国诈骗集团横行,当中快速致富骗局2年半內就捲走逾3亿463万令吉,平均每天就有至少1096人向诈骗集团奉上金钱,结果富的是老千,穷的是自己!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莫达查今日揭露,警方统计数字显示,自2014年至今,使用金字塔传销或庞氏骗局(又称非法集资、老鼠会)行骗的诈骗集团不断冒起,短短2年半,就已接获高达1365宗投报,骗走逾3亿令吉。
据了解,这些金字塔传销与庞氏骗局,在2014年至今短短912天內,保守估计吸收已超过100万名会员加入,其中2014年骗走逾5351万 7630令吉、2015年所诈骗金额剧增152%,高达1亿3499万6703令吉,而2016年仅半年过去,就已骗走超过1亿1611万6657令吉。
这意味著,我国诈骗集团每年的诈骗金额均取得超过100%增长,诈骗集团成为最吸血、最牟利的无本生利犯罪集团,而最终受害的却是贪图快速致富的老百姓。
侦破Highway Group诈骗集团
「警方就侦破一个名为『Highway Group』的诈骗集团,此集团成立逾一年,宣称会员只需定期缴交350令吉长达一年,就可享用超过高达3242%的利息,最终获得1万600令吉,因此成功吸收10万名会员,骗走3500万令吉!」
莫达查指出,这是警方今年所侦破最大的快速致富诈骗集团,警方在接获高达175宗投报后,展开行动並逮捕15人归案,当中包括8名巫裔男子、4名巫裔女子、2名华裔男子及一名华裔女子,年龄介於28至50岁之间。
据了解,此诈骗集团的首脑,为一名拥有拿督斯里勛衔的48岁巫裔男子,主要在檳城进行诈骗,而行骗目標则是巫裔。
「警方在行动中起获11辆各款名车,总值逾100万令吉,同时也起获提款卡、支票簿、8臺手机、电脑与会员表格与护照等等。」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0年监禁及鞭笞,並可另加罚款。
他表示,警方也援引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及延伸)法令(POCA)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