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美里20日讯)任何产业拥有人,必须紧记和租户拟定正式和有效的法律文件,以保障双方利益和避免惹上不必要官非。
砂行动党秘书林思健是针对近来接获许多民众反映,由于本身拟定合约,没有缴交印花税,漏洞百出,导致租约不生效,影响利益。这些合约通常都是东抄西抄,尤其是拿一些过时的样本来自行拟定。
他奉劝店主和租户寻求律师的专业服务,把一切条件清楚列明在合同内,并在律师楼签署,而且一般都是业主和租户承担律师费和,律师在3年或5年的租期内也可以协助双方针对如何纠纷给予指教和协调。
他也解释,水电注册应该归于租户名下,以免店主面对拖欠问题而必须面对有关当局追讨。但是,如果业主要冒险,就必须承担租户可能拖欠的后果,并再向租户进行追讨。这是非常麻烦和费时的。
针对近来有业主顾虑是否因为住家或商店被租户利用来从事非法活动,业主会否受到对付时,林思健表示在一般情况底下,租户本身的非法行为,并不能因为产业是他人的,而将罪行套在业主身上,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
同时是执业律师的林思健表示,根据刑事法典下的第130N条文,任何人如果有理由得知,不管是直接或间接的提供其产业给他人来作为恐怖活动,将会面对产业被充公和非常严厉的监禁刑法对付。
此外,刑事法典的第373条文指出,任何业主知道产业被利用来成为娼妓场所,可以面对高达15年监禁和罚款。第411条文也关系到窝藏贼赃的罪行,因此业主如果没有预防,分分钟会被无故牵连,非常麻烦。
因此,合同内的条约必须清楚列明任何犯罪行为都和业主无关,业主一旦得知有非法行为,也必须第一时间报案和白纸黑字通过律师函终止租约,避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林思健指出除了根据合约条文按部就班解除合约,但是面对顽固的租户时,业主往往束手无策,因为租户不肯搬走或故意拖延。
这时候,许多业主前往警察局欲报案,但是柜台警员都以这是私人纠纷而打发业主,要业主需求律师通过民事方式处理。
虽然,律师可以协助业主处理,在租约到期或终止的情况下,要驱赶租户的最有效作法就是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41条文底下,以非法入侵私人地方为由,采取行动,而警方不得不理,因为非法占有他人地方是刑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