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江(左起)、哥宾星、张健仁及陈国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本报古晋10日讯)就砂行动党国州议员张健仁及国会议员陈国彬在和平集会法令第4(1)(c)及第4(2)(c)条文下被提控,双方的3名代表律师在明日(11日)早上9时,将向高庭寻求该两个条文存在违反联邦宪法第10章。

Advertisement

今日,张守江、哥宾星、张健仁及陈国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透露,两名被控人的3名代表律师,分别是哥宾星作为首席代表律师,张健仁之父张守江及陈其兴,而高庭法官则是钟贤源。

此案辩方首席代表律师哥宾星表示,明日并非真正开庭审理此宗提控案件,而是提出一个法律问题,即和平集会法令第4(1)(c)及第4(2)(c)条文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10章,即在不违反国家安全及社会秩序的情况下,人民享有和平集会及言论自由的权力。

他亦表示,该方论点乃要说服高庭法官认为该两个条文有表面上违宪的问题存在,且将案件移交联邦法院处理;反之,倘若高庭法官认为违宪的问题并不存在,也无需呈上联邦法院。

他指出,之前不曾有人针对和平集会法令该两个条文是否存在违宪的问题而带往联邦法院。

游行获州政府批准

第一被控人张健仁称,古晋净选盟集会获得数十万人参与游行,当中就他及陈国彬被提控,而更荒谬的是,当天的古晋净选盟游行是全国唯一获得州政府批准的游行。

他形容,自2013年505国选之后,就有无数的行动党议员被“政治迫害”,这也是一个“选择性的提控”,包括近日关于该党秘书长林冠英的最新案件;而林冠英的案件也是由哥宾星处理。

他亦称,提控案件还未开审,明日是向高庭争取宣判有关提控的法律条文,即和平集会法令是违宪的,对方是以违宪的法律来提控两人。换言之,若两项条文存在违宪的问题,控状就不能成立。

召集人却逃过被控

张守江指出,829古晋净选盟集会是受到砂州政府批准的,包括地方议会也允许,且当天集会也是在和平气氛下结束,警方并未干涉及采取行动;而该集会共4个集合地点,单单挑选一个拥有数百人参与的集会集合地点中的张健仁及陈国彬来进行提控,令人感觉这是“政治迫害”,也是不公平的。

他深信,任何集会的召集人是最要负责任的,但却没有遭到提控。

他说:“法律是合理的,但法律之外有争议,而争议是要服民心的”。

前一篇新闻房保德吁人民认清 砂拉越原属邦国
下一篇新闻张健仁:恢复砂地位 国阵应呈修宪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