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诗巫1日讯)涉及欺骗同事以4万令吉来投资外汇的一名公务员,今日被在此间推事庭面对一项诈骗控状,惟被告否认有罪,案展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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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31岁的公务员哈芝鲁哈芝汉,被法庭谕令须以1万5000令吉担保金,及2名担保人签保外出,而担保人必须是被告的妻子及一名有固定收入和固定住址的人士。
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在甘榜艾蒲处一快餐店游说一名43岁的男子罗斯兰,以4万令吉来投资外汇,并唆使是名原告的妻子将4万令吉交给他(被告)。
但上述的投资事项是不存在的。因此,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控状。在此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1年至10年,另须施以鞭笞或罚款。
游说受害者购外汇
据警方案情,于今年正月,是名嫌犯向一对夫妇(受害者)推荐购买外汇,他们回去商量后, 决定以妻子的名义购买4万令吉的外汇。
他们在2月份将钱交给对方,对方拿了钱后,却没有给他们收据 ,之后也没有文件。
他们多次追讨,对方最初说还在处理中,之后于4月份告诉他们投资失败,钱亏光了,让该对夫妻大吃一惊。
他们要对方赔偿,对方于5月份答应赔钱,但后来却没了消息,电话也联络不上。
该对夫妻相信受骗,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