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5日讯)欢迎参加《砂拉越主权圆桌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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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由诗巫省华团、砂拉越律师公会及砂拉越中区友谊协会主办的《砂拉越主权圆桌论坛》,将在7月9日(马来西亚协约签署日)假华团礼堂举办,主办当局特邀请朝野政治工作者和相关专业人士就此进行圆桌会议,对砂主权问题予以探讨。

时间是晚上7时开始,9时半结束,论坛形式:以华语进行台上圆桌会议,主持人适时安排与台下听众沟通互动。

主持人是黄伟杰律师。

受邀圆桌会议主讲的讲员为邓伦奇(人联党)、罗君华(联民党)、叶海量(行动党)、曾宪爵(公正党)、刘秘秀(革新党)、房保德(砂独大联盟)、张文寿(民进党)、Franky Anong (肯雅兰全民党)。

上述讲员是来自不同背景的朝野政治工作者和相关专业人士,他们皆以个人身份,在圆桌会议上对上述课题,进行建设性的探讨,并与听众分享他们研究的心得、互动。

主办当局欢迎朝野政党、社团机构、宗教团体、学校学生、相关专业人士和各界人士届时拨冗出席论坛,共襄事关全砂人民福祉大事是荷!

欲询问详情者,可联系华团电话:084-211269/216269 传真:084-218405

回顾历史,53年前的今天,1963年7月9日,英国政府、马来亚政府、砂拉越政府、北婆罗洲(沙巴)政府及新加坡在英国伦敦共同签署马来西亚契约(MA63)。

在2016年6月15日,砂拉越首席部长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迪南沙登于中午在砂拉越立法会议上进行总结时说,砂是在1963年7月22日取得自治权力,而有关日期,目前也已经被宣布为砂拉越日。为此,他特别郑重重提砂拉越第一任首席部长丹斯里拿督阿玛史蒂芬加隆宁甘在1963年9月16日于中央广场宣读的《砂独立宣言》。

在这份《宣言》里声明:砂脱离殖民政府的统治,砂人民将自治,并能够全面主宰自身的命运;《“砂独立宣言》也明确说明:“砂拉越、北婆罗洲、新加坡将与马来亚联邦结成联邦”。阿迪南强调称,砂拉越是联邦的一部分,而不是属于马来亚联邦的一州。有鉴于此,砂拉越与沙巴理应拥有更大的行政、立法及财务自主权。阿迪南指出,唯有在英国政府、马来亚政府、砂拉越政府、北婆罗洲(沙巴)政府及新加坡在1963年7月9日共同签署马来西亚契约的前提下,马来西亚才得以成立。

回顾历史,1961年7月英联邦国会协会在新加坡召开会议,4地区(马来亚、新加坡、汶莱、砂拉越、北婆罗洲)代表成立了马来西亚团结谘询委员会(Malaysia Solidarity Consultative Committee) 。

1961年8月东姑前来砂拉越向各政党说明:砂拉越与其他两邦(北婆及汶莱)与其他马来亚联邦(11州)以相等(Equality)地位组织马来西亚(Malaysia)。

葛波特调查团于1962年2-3月来砂调查。报告出炉,英国与马来亚政府就组 “Inter-overnmental Committee”,确保砂沙在极有保证下组织一个新的联邦。

共组马自治之邦

1963年5月英女皇二世签署了一项法令,确保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内,成为一个自治 (Self-governing) 地区。

砂拉越与北婆罗洲(现称沙巴),新加坡及马来亚联合邦,终于共同组织(Federated)一个新国度:“马来西亚Malaysia”。

砂拉越已故国会及立法议员兼部长黄金明在多次场合都强调砂拉越不是加入(enter),而是与北婆(今沙巴)、新加坡及马来亚组织(Formed)马来西亚。

在官方的文件中,有关马来西亚联邦的组合中也都是用formation, federated, promulgated等字眼。

马来西亚成立至今,已经长达53年。

在立法会议上,阿迪南重申,在马来西亚日,砂拉越是摆脱英殖民政府的统治,但却不是成为马来亚的殖民地。他说:“砂拉越乃是一个同意共组马来西亚联邦的自治之邦。”

阿迪南也在立法议会上说,1963马来西亚契约,概括了砂拉越与沙巴参组马来西亚的条件,并做出了保障砂拉越与沙巴特别权益的规定,以确保砂拉越与沙巴不会成为前马来亚联邦的一州。

讨论内容:针对1963年的马来西亚协议和跨政府级报告 这两份文件的重点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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