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7日讯)涉嫌诱奸15岁少女并诞下孩子﹐却赖帐不负责而被判处监禁7年但没有鞭笞,检方不满判决并向高庭提出上诉,今日此案件择定于本月30日再过堂!

Advertisement

据悉,此案最高的惩罚是坐牢20年,并可另加鞭笞,惟高庭不满此判决因此向高庭提出上诉,法官今日也裁决案件展延至本月30日再过堂,以便让答辩人的辩护律师阿都拉曼提呈书面陈词。

涉案的答辩人为沙益奴曼耶谷旺奥斯曼,案发时他21岁,是马当路10哩的居民。他是被指于2014年4月至5月间,时间大约是凌晨3时,在甘榜马当与1名当年15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在此条文的刑罚是坐牢最高可达20年并可另加鞭笞。

据案情显示,案中的原告是受害人50岁的父亲,他是在去年1月29日下午4时40分,与其15岁的女儿生下婴儿后,虽然被告曾答应会负责,但却反悔,因此,受害人父亲只好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介入调查。

据悉,警方是于去年2月9日下午2时20分成功逮捕案中的答辩人。

前一篇新闻施志豪:仅质疑双国籍 撤州议员言之过早
下一篇新闻翁“棍”奸女邻居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