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7日讯)公务员涉及把部门的3万多令吉款项作为己用,今日在此间地方法庭被控失信控状,惟被告否认有罪,案展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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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谕令被告须以口头担保金1万5000令吉,定期存款2000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签保外出。

是名女公务员是38岁的安德丽,被控于今年3月3日早上8时至下午5时,在乌也路一政府部门,当天该部门收集的到3万3756令吉作为己用。

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失信控状。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2年至20年的监禁,另须施以鞭笞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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