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媒未审先判充当网络判官,这是增添网络舆论监督功能,还是滥用私刑,侵犯其隐私?
古时有种游街示众的惯例,判罚后,行刑前,会把犯人推到街上,悬挂各种犯下的罪行在身上游街,以对大众起震慑作用,乃至官府要炫耀自己的权力秩序。
如今,我们进入一个升级版的游街示众年代,社交媒体上发生的多宗所谓“恶人恶行”事件中,可看到事件中的“主人翁”或“名人”如何被“游街示众”。
从辱骂新加坡建国总理的少年部落客被打,至最近飙骂聋哑清洁工的冯女士及大打出手的雨伞姐,这些视频被疯狂传阅后,网民纷纷留言痛击,当中更不乏粗俗及辛辣词语。
显而易见,这个“名人”的代价是不小的,看到那种一沉百踩,疯狂未审先判的凌虐,大小媒体一起“起底”的动作,所有跟“名人”有关系的亲朋戚友,祖宗十八代都被制成关系图来鞭挞,顿时,这些名人突然间成了一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林浩圣:逞口舌之快
造就网络暴力滋生
林浩圣表示,近几年来,当我们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也面临着一种新的挑战,即社媒未审先判,无远弗近的网络资讯,正在为暴力狂欢提供舞台。
他说,从实际情况看,一些网民在网上以讨论之名,行辱骂之实,与其说是言论自由,不如说是逞一时口舌之快。
这种失去理性的自由言论,造就了网络暴力的滋生。
黄昌龙:凡事适度
过火言论或酿悲剧
对于现今以“资讯发达”为名,引发升级版未审先判的游街示众现象,市民黄昌龙深感忧心。
他称,网络人肉搜索的功能,确增添网络的舆论监督,为公众参与反腐,揪出不法份子,但这也加剧未审先判的功能性,甚至舆论过火,令“主人翁”面对沉重的心理压力。
他不讳言,对于一些犯众僧者,予以教训无可厚非,但凡事要适度,以免酿成悲剧。
黄昌龙于今早接受《诗华日报》访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由不知名民众拍摄的短片或撰写的文章都有一个特征,即事件发生的背景很含糊或根本没有来龙去脉,我们往往看到的,是事件中的冲突后果,其原因留有很大的想像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