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民都鲁2日讯)对于今日的结果,行动党浮罗岸区州议员黄庆伟深表欣慰,并深信法庭是捍卫人民权力最终的地方。
“所以,我们还是坚持,政府不应置人民于不顾,如果你要把政府地批给私人界,你就必须要作出妥善的安排。”
莫用简易程序驱逐居民
辩方律师黄庆伟于今早受访时表示,其与双溪瑟巴当木屋区的住户一直坚持认为,发展商不能用简易程序来驱逐当地居民,因为当地居民在1980年代已住入该处,至今已超过30年。
他说,政府作为前任地主,也提供了当地居民许多设备,包括水供。
“基于上述理由,法官也同意我们的立场,认为此案不能以2012年法庭程序第89条文来驱逐(瑟巴当木屋区91户居民)。”
若要鉴定案件的真实,就必须要经过审讯,因此,法官把简易程序转换成需要审讯的程序。
法官也谕令双方律师,须呈上更多陈辞,而双方律师也认为由这方面的需要,如此,才能把整个案件的真实情况表露出来。
政府应妥善安置居民
黄庆伟论述,当地居民居住该处许久,政府不能把问题抛给私人界或人民去应付,而要出来妥善安置居民。但是到了今天,他们虽在州议会上提起,也成了法庭案件,政府仍然无动于衷。
“我们很想知道,为什么政府能把人民置之不顾﹖他们是原住民,他们不是外来者,都是道道地地的 土著。就算是其它省市,需要政府地一旦批给私人界,政府都会有妥善的安排,但是这里完全没有,让私人界自行打算,才会产生今天的案件。”
他强调,今日的审讯,他们胜在对方不能使用2012年法庭程序第89条文驱逐居民,而由简易程序转为审讯程序。通常,有些案件是经审讯程序鉴定后再驱逐,但也可选择简易程序方式来驱逐。
“他们(瑟巴当木屋区居民)居住在该处数十年,这片土地是他们生活的地方,如果被迫搬迁,他们的生活肯定会受到影响。”
询及若以审讯程序来处理,有关案件的拖延日期,他则回应“不一定”,审讯程序很有可能拖延1至2年不等。但,目前让居民们最放心的是,他们暂时不必担心被迫搬迁,发展商也无权要求他们离开或影响他们的一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