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2日讯)社会公益理事会主席吁请回教法庭强制分居或正在处理离婚申请程序的男方继续对女方和孩子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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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理事会主席拿汀哈嘉英旦表示,许多没有工作能力或必须放弃工作机会,留在家中照顾年幼孩子的妇女常面对离婚时没有经济支持的问题。

离婚案审批耗时

拿汀哈嘉英旦表示,社会公益理事会最常遇上家庭主妇完全依赖丈夫的收入来支持家庭开销和孩子们的教育费。在许多时候,完全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援助保护自己或是家人的权益。

拿汀表示,一些离婚案的审批耗时经年,在这中间,申请离婚的妇女和彼等子女常因为这原因而经济拮据,生活品质及孩子的学业等倍受影响。

她指出,回教法里有强制为夫或为父者必须对妻子或孩子尽扶养之责的法规,如今咸视回教法庭是否愿意执行之。

社会公益理事会提供咨询

社会公益理事会自2013年开始免费给家境清贫的单亲母亲或受家暴的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拿汀哈嘉英旦表示,社会公益理事会常被要求协助妇女处理离婚申请、争取孩子扶养权、保护不再被家暴或人身保护的案件。

最新的回教法庭统计数据指出,在2013年回教夫妻离婚姻案有469宗,但到了2014年这数字升至494宗,而大部份都是年纪介于20岁至30岁之间的年轻夫妻,惟统计也指出,大部份(236宗)申请离婚者都有逾10年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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