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2015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指出,机场快铁针对政府于2006年及2011年二度不允许调涨收费,向政府索偿29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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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稽查署认为,机场快铁服务特许经营合约中所列明的收费调涨幅度过高,政府若必须按照有关差价向机场快铁有限公司做出赔偿,將导致政府蒙受严重损失。

「总稽查署建议,在签署附加特许经营合约之前,政府应重新探討对双方都有利的赔偿计算方式。」

不过,首相署公共私人领域合伙单位向总稽查署(UKAS)指出,根据总检察署的劝告,政府必须遵守机场快铁特许经营合约中的赔偿计算方程式,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修改方程式。

UKAS强调,机场快铁私人有限公司提出让该公司延长特许经营长达30年(2029至2059年),作为不向政府索取指定款额赔偿,內阁也于去年11月6日同意这项献议。

UKAS也说,政府將在之后特许经营合约谈判中,修订对政府不利的赔偿计算方程式,而附加特许经营合约谈判预计可在今年9月敲定。

稽查报告也说,隨著机场快铁延长线投入运作,机场快铁乘客有显著增加,每日平均乘客量从2014年首4个月的1万9221人次,增加至2014年5月至8月的2万8300人次。

机场快铁在2014年的总乘客量为923万8625人次,比2013年的644万88人次增加43.5%,2015年的总乘客量更是突破千万人次,达1103万57人次。

报告也说,大部分乘客对机场快铁的服务感到满意,而总稽查署也对机场快铁的管理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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