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费沙
砂拉越州选举过了,但网上的一些反智言论还没停止。作为一个无党派的马来西亚人和「西马人」,对网上一些似是而非的论调,仅此提出个人看法。
选举期间,以及之前不断出现的「西马人剥削东马」、「西马人剥削砂拉越、沙巴」等似是而非的怪论,其实是政客刻意操弄的结果,一些人有清楚思考便跟著起哄,製造了很多不必要的困扰。
东西马之间的资源分配不平等,究竟是「西马人的问题」(全体西马人),还是「西马政府的问题」、「联邦政府的问题」?
东马的石油税,联邦拿95%,沙砂两州分到区区的5%,是哪个「西马人」(全体西马人?)决定的?签署代表有东马人吗?
自1963年9月16日,大马半岛、砂拉越沙巴及新加坡(后来退出)之共组「马来西亚联邦」以来,东马人权益被侵蚀,当然是事实。
可是,东马人从来没有想到改变。自1963年9月16日以来,联盟(后来改组成国阵)就执政东马和西马。东马石油税的不平等条约,是东马领袖(国阵成员党)和联邦政府(国阵成员党)签署的结果。
砂首长阿迪南最近向首相纳吉要求提高石油税不果,並不是「西马人剥削砂拉越」,而是联邦政府(国阵成员党)和砂政府(国阵成员党)看法不一。他们都来自国阵,是共和利益团。
砂州人要爭取提高石油税,除了由国阵之间协商,另一个方法就是换掉不支持提高石油税的联邦政府(国阵成员党)。但是,阿迪南显然没有这个意思,大部份砂拉越人也没有,反而支持国阵,让国阵从大马成立迄今都执政砂州。
签署需获双方同意
此外,石油税合约由东西马官方代表共同签署,如果代表东马的官员和政客拒绝签署,合约就签不成了。当时,代表东马的官员和政客,並非在枪弹威胁下签署合约,而是双方同意的结果。
至于合约是否伤害东马权益,许多当时签署合约的官员还在世,媒体和愤怒的东马人也应该向这些代表问责,而不是凭感觉妄下断语。
笔者只是个无权无势的「西马人」,和其他2000万名「西马人」一样,没有政府行政权力决定东马的石油税分配。每次听闻「西马人剥削东马」怪论,都要高呼冤枉。至少本人从未投票给自1963年9月16日就统治半岛和东马的国阵。
冤有头,债有主。决定如何分配东马石油资源者,不是什么「西马人」,而是包括东马和西马政党共同组成的国阵政府。这一切都可从合油税合约反映出来,我们只要理性討论,掌握証据,就可免去意气之爭和似是而非的传统「西马人剥削东马」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