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名烈
一位大马旅澳的大学生因银行犯错,给她的账户打了460万美元的透支额度。这「天降横財」让她喜出忘外,在澳洲尽享受,更因此推迟了团毕业的时间。
虽然说这位「幸运儿」尚不一定会被法庭定罪,但生命旅程有著了这样不光彩「际遇」,不论怎么洗也洗不脱「心灵上犯罪」的污点。即便最终躲过法律的制裁,因诚信有了污点记录,势必影响个人在社会立足的条件。
就「天降横財」这件事,让我想到佛门五戒中的「不偷盗」的涵意。这条戒律的原意应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应从「不偷盗」扩大到「路不拾遗」 的概念。因为路见到有价值的东西而佔为己有也是一种贪念。將心比心,不见东西的人必定心急如焚,如果能够失而復得,必定喜出望外。当「路不拾遗」的人愈来 愈多,「物归原主」的机率也就相应的提高。
失误员工受处分
回到因为银行打错了数据而让那女孩「突然发財」的案例,造成银行损失的那位员工,必然要遭受银行处份,甚至丟失饭碗。而且受牵连的可能不只一个人,可能是一个部门都得承担连带责任。
倘若那位大学生在发现自己「突然发財」后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银行告知天降横財的奇遇,將可免去许多人的「麻烦」,为社会添了更多的正能量。就金钱的角度而言,也许有人会认为亏大了。但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不主动提报的代价却可能是牢狱之灾,一生的信誉可能就这么给毁了。
同样的,当有人在没有目的情况下捐给你的国家一大笔钱,如果这些钱是用来改善国家的贫穷问题,诸如资助中下层阶级子弟接受更好教育。这样的善举值得 讚赏。但是,如果善款被用在不当的地方,甚至像旅澳的那位女生用在物质享受而尽情挥霍,纵使最后能够侥倖的逃过法律的制裁,但剩余的人生已得不到世人的尊 敬,生活已没有尊严可言,死后还要接受歷史的审判。
人啊人,很多时候就是看不开。明明应该要给出去的,却偏偏还要搜刮据为己有。享尽荣华富贵之余竟忘早晚也会住进富贵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