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讯)直落巴巷甘比湾天体营事件,经过两年的审讯后,4名本来不认罪的被告突然改口认罪,推事判罚款5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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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比湾天体营事件,4名被告即周淑和、郑媛云、陈佳薇及龚明隆,本安排在5月5日及5月6日继审,惟辩方律师要求推事庭提前在4月29日审讯,而4名被告要求推事庭清堂审讯,並在庭上改口认罪。
推事判每人5000令吉罚款,如果无法偿还罚款必须以6个月监禁取代。根据了解,4人在审讯后,即刻缴付5000令吉罚款。
直落巴巷甘比湾天体营事件,共有10名男女参与,这10名男女被控在2014年5月30日,下午3是至傍晚6时间,在甘比湾参加天体营活动触犯法令,以刑事法典294(A)条文被控上浮罗山背地庭。
其中6名男子当天认罪,5名男子被判监禁1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至于另外一名男子杨锦鸿將天体营过程製作成短片,遭控多项製作猥褻短片的罪名,被判监禁1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之余,加判6个月监禁。
至于另外3女1男的4名被告,当时並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