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8日讯)母亲因不愿帮儿子付酒钱,而遭儿子挥拳打伤,是名怒打母亲的男子今日被带往法庭申请还押,获得法庭批准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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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117条文,向法庭申请4天的还押令,惟法庭只批准3天,于20日(星期三)届满。

此外,警方将以刑事法典323条文(致伤他人)及1993年家庭暴力法令18A条文来调查此案。

是名20余岁的嫌犯,于本月16日晚上带朋友去夜店消费,最后没有钱付帐单时,急电叫母亲去夜店,指他遭人打伤。

他的母亲信以为真,立即赶过去,岂料儿子是用苦肉计骗他过去,是要她付帐单。

她拒绝付款后,儿子与她大吵,最后打了她一拳。

她被打后报警。

警方扣留是名不孝子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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