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8日讯)一名来自吉隆坡青年推销员,面对贩运2510克冰毒案开审,控方指证人将证明毒品是从被告手推行李箱中搜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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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31岁)被控于去年2月12日晚上,在亚庇区警局被发现贩运2510.4克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被告由南星律师代为辩护,副检察司颜炳君主控,拿督诺再雅法官聆审。

颜炳君在开审陈词中指出,警方人员是根据情报派员赶到亚庇国际机场第二终站时,见到被告正推着黑色行李箱,而将他截停表明身份加以调查。

他说,警方搜查被告身体,并无所获,当时其黑色箱子正上锁,受吩咐打开后,内有两个盒子,各装有晶状物体,疑是毒品而被捕。

他说,重约2510.4克的晶状物体经过化验,证实为冰毒,控方将引证以证明被告贩运上述冰毒。

控方首二证人为化验师玛西达和西林彼得莱益,案仍审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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