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亚庇十四日讯)大马早婚问题令人关注,许多未成年少女怀孕,根据第五大马家庭及居民研究报告显示,去年沙巴的未婚生育案例高达4795宗,当中375宗是未注册结婚。
其次是砂拉越高达约3395宗,接着是雪兰莪共1486宗。
沙巴州社会发展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再娜阿末表示,州内阁已意识到这个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同时该部已向沙巴妇女咨询理事会法律组,检讨不合时宜的宗教习俗法令。
她说:「该理事会法律组已在进行研究中,研究可以让妙龄少年成婚的一些传统习俗法令。」
她举例,在穆斯林方面,一旦发生未婚生育,只要男方18岁和女方16岁,在经过回教法庭的批准是合法的,同时基督教方面,也有民事法律允许这么做。
为了避免本州未婚生育问题逐渐严重,她认为这些不适宜的习俗法令,是有必要检讨和修改。
同时,再娜也建议最合适的结婚年龄,是男方25岁和女方21岁,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同时也考虑经济基础方面,如果自己什么都没有,又怎么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根据沙巴回教宗教事务局的数据显示,沙巴在2013年的未成年结婚人数共有105人(男性51人,女性54人);在2014年上升至253人(男性51人,女性102人),而且最多的结婚人数是在16岁,人数高达139人。
截至去年2015年9月为止,未成年结婚人数下降至125人(男性31人,女性94人),虽然人数下降了,但人数仍是全国最高纪录。
造成本州未婚生育问题的3大元素包括,轻易接触色情网络而偷尝禁果导致怀孕、父母忙于工作忽略孩子以致结交损友,以及所托非人,如最近一名歌手被控强奸亲生女儿的案件。
因此,再娜认为需要有合时宜的法令,除了要求社会福利局继续与家教协会、家长等相关各造保持紧密合作,以及加强有关方面的醒觉意识和加强执法。
根据大马皇家警察报告指出,在2011年至2015年6月为止,12,473宗强奸案,其中11,667宗案件是发生在年龄介于13岁至18岁的青年,该报告指出高达93.5%的强奸案是发生于儿童;而大马弃婴案于2011年至2015年6月为止,沙巴的案例纪录高达435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