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出庭提审。

(本报古晋28日讯)二度企图性侵,男子今日提审不认罪,案定2月16日审前准备后,由第一地庭定下审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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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30岁男子莫哈默奴利山被控于2013年5月29日中午1时左右,在甘榜达闽处的无门牌住宅内,企图性侵一名14岁未成年少女,接着在同一天晚上9时左右再尝试性侵,因而抵触了两项刑事法典376(1)条文,并同读于相同条文下第511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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