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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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这东西很奇怪,我们总以为,「理」有一定的標准,所以才有「讲理」和「不讲理」的分別。有趣的是,每每爭执的时候,双方都会认为,不讲理的是对方,自己总是讲理的,没有人会自觉理亏,因此才有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谚语。

所谓「理」,指的是「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或「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標准」。事物的规律,未必是自然的规律。或许它含有 客观的角度,但绝对少不了主观的理解。是非得失的標准,是以宗教教义、文化背景为標准,或纯粹个人莫名其妙、没有根基的標准。这个「理」没有一点的准绳衡 量,因此「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兵是对方,自己总是秀才。

「理」无公认標准

年轻时以编曲为业,有回帮一名著名女製作编曲,还让她在编曲人上掛个名字,可她却迟迟不给编曲费。追到最后,她理直气壮地答我:「不是我不给,是我目前没有啊!」

站在我的立场,是她不讲理,哪有交差半年后还收不到钱的道理?可从她的立场来看,她认为她何必这么快付我钱,只要每份工作都拖欠一段日子,她可以赚取利息,或另行投资,哪有错?

我可以称她为无赖、失信、骗子,她可以说我难缠、不识趣、不懂事。听我讲理的人,认同我的道理。听她讲理的人,也认为她没错。「理」究竟站在谁哪 边,就要看讲理的人,她的道德规范是什么、建立在什么基础上。这个基础可以从家教、环境、国家、文化、宗教一路追究上去,就发现「理」没有一条全世界公认 的標准,人们反而依循「游戏规则」来解决「有理说不清」的扰人之事。

邻家喧闹不已,孩子在家里按车笛为乐,干扰了左邻右舍。邻居投诉,这家印裔租户声称在自己租的家里鸣笛,何错有之?大人三更半夜站在篱笆前,秽语谩骂邻居,並唤孩子不停地鸣笛,搅得鸡犬不寧,邻居担惊受怕,不得安眠。

隔日,邻居报警,但附近的住户都声称,报警没有用。房东也表示,多次驱逐这家住户不果,十分无奈,「赶不走的」,也表示走法律途径,未免太麻烦了。

这个案例的「理」何在?一些人认为,邻里要互相尊重,不要干扰到对方。一些人则认为,在自家做的事,其他人不得干涉。这两个「理」的背后,有不同的 教育及道德为基础。但附近住户及房东的「理」,却是以「游戏规则」为標准。这个规则里,有「警方不会採取行动」的负面观点,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懒惰 心態。

当「游戏规则」取代了「讲理」的时候,即便「岂有此理」,「游戏规则」往往让「胜者有理」,而胜者,不外让有权有势的人或恶人得逞。社会风气如斯,也难怪「强词夺理」都变得「理所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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