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4日讯)课外活动主任向11岁学生伸出狼爪,在今年2月26日被带上庭后,基于还需接受调查,因此暂由警方保释外出,而今日在调查完毕后正式提控上庭,但不认罪,案件将在4月14日预审文件处理后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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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55岁课外活动主任阿哈密巫宾,被指在去年4月期间,位于峇哥路国小的储物室内,抚摸11岁受害者的臀部,因而被以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提控上庭。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又或是以上任何两者兼施。
据了解,28岁母亲听到女儿的投诉表示,自3年级开始至今,只要是被告将受害者唤到储物室后,就会开始抚摸她的下体和臀部,母亲在听到孩子的投诉后,即刻将孩子带往警局报案。
警方在收到消息后,前往将被告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