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2日讯)汶莱内政部长丕显拿督哈芝阿布巴卡今早在国会补充称,在汶莱公民地位法令第5(1)章第15条条例下,所有汶莱公民申请者此法令下,必须通过多项要求及考试,才能正式的取得公民地位,马来文考试只是其中一项罢了。

Advertisement

内政部长丕显拿督哈芝阿布巴卡,今早在第12届第1次国会会议正式休会之前,作总结谢辞时,对国会议员丕显甲必丹拿督吴景进,昨日上午的提问,作出进一步的补充。

部长强调,马来语考试是其中一项必备条件,这意味申请者还有其他领域待审核及通关。

据了解,汶莱公民地位法令第11章第15项条文,与公民权申请程序无关,纯属公民地位法中的一个参考性条款。

前一篇新闻法汶商协办商业论坛 分析东盟经济共同体
下一篇新闻汶莱国会落幕 56亿元财政预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