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27日讯)砂人联党卑尔骚支部青年团团长梁振林不认同鞭打小孩是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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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不应当把家长鞭打小孩行为列为刑事罪,因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家长采取适度体罚是无可厚非的行为。
育有一女的梁振林认为,孩子过于顽皮,是必须要有适度的体罚,以达到警诫的作用。
“适度体罚之用意是纠正孩子错误的行为,父母在小孩犯错时以鞭打作为惩罚,让小孩知道不可以重犯,若是再犯得再次挨打,小孩怕痛就不敢重复同样的错误。”
对于一些西方国家禁止体罚,他认为,东西方民情不同,不可一概而论,鞭打孩子必须有节制,而不是虐打孩子的程度。
“同意鞭打不意味着支持虐待小孩,尤其需要区分父母是教育孩子还是虐待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