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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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22年,2003年辞职后退而不休的前首相敦马哈迪3月4日向现任首相纳吉「发难」,90岁高龄的马哈迪依然「神采飞扬」,號召朝野及公民社会领袖共聚一堂,发表「拯救马来西亚运动」的《公民宣言》,目的是要「救国」,而救国的目標是要「纳吉下台」。

这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的延烧,也是我国歷史上第一宗牵涉数额超过百亿令吉的丑闻,首次有一名首相面对数亿令吉公帑匯入其私人户头的具体指控,后续发展令人关注。

一些评论人不看好这样的组合,认为是「貌合神离」,难有作为,属于「乌合之眾」。毕竟纳吉牢牢控制著巫统与国会多数席次,大权在握,不健全的政治架构內要绊倒首相谈何容易。

其实政治的变数一向充满「不確定因素」,选择「作为」与「不作为」都可以是政治「既得利益者」与「失意者」的选项。

就如2013年的505选举,民联也首次获得全国过半数选民的支持,国阵仅因凭著选区划分优势,得以保住国会的简单多数席位继续执政。

308大选及505大选的大马政治格局会有突破性的变局,反对党的结合是必要的条件。没有「民联」採取一对一的竞选策略,要贏国阵说多难就有多难。

当有共同的目標,力量自然形成。过去的敌人与朋友一瞬间来个大集结,难道过去的恩怨情仇突然变得微不足道?「释放安华」成为希望联盟的首要目的,与马哈迪要纳吉下台的首要目的如何有效在理念与行动上结合,进而使得安华与马哈迪最终化敌为友,壮大反对力量?

如果这只是短期的利益结合,是政治人物赎身的交易,一方面不会长久,另一方面对大马的政治运动也无法带动大的变局。

马哈迪自1981年出任首相的22年期间,对马来西亚整体的政治发展没有多大建树,还留下许多恶法。今天纳吉能「权倾一时」,司法的无奈,制衡的缺席,难道不是马哈迪种下的恶果?

追求国家体制改革

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说得没错,马哈迪为了巩固个人权力,利用恶法囚禁异议分子,將金钱政治带入巫统,夺走司法独立,严禁街头示威,镇压媒体自由。马哈迪治下的朋党主义、政治恩庇、国库通党库和管理不善的问题早已积弊难返。如今身陷囹圄的安华不也是司法制度下受害者?

《公民宣言》提出四大诉求:其中最重要的议程无疑是「通过非暴力与合法途径,撤除首相纳吉」。其他三点:「撤除协助纳吉,助紂为孽者」;「废除违反宪法的法律」;以及「恢復警方、反贪会、国家银行、公账会等机构的廉信」等的诉求看来似乎是陪跑。

当然要纳吉下台,以目前的形势观察,在单一种族的氛围里,除非巫统的分裂,马来人的出走,单靠外部力量难以成事。大权在握的纳吉不会「坐以待毙」,让党內存在异议而让自已「顏面尽失」,大举反击只是时间问题。

投机分子为了更上一层楼当然也不会错失机会,巫统领袖表达对「主」的忠心,今后如论功行赏,除了可以「保官封爵」,更可以「財源广进」。

自2015年国內调查式网站《砂拉越报告》(SarawakReport)及《华尔街日报》引述马来西亚政府的调查文件,剥茧抽丝揭露一马公司有7亿美元(约26亿4424万令吉)资金流入疑似首相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后,这个课题的雪球越滚越大。

《公民宣言》要纳吉下台与政治体制的改革是一体的,推动政治两线制是推动马来西亚民主政治的不二选择,特別是政治的腐败已经导致国家的败坏。如果马 哈迪准备在有生之年留下政治改革的身段,儘管这样的结合看来有些「急就章」,但双方这样的政治尝试,或许存在不良观感,但不踏出这一小步,还会有更大步前 进的「选项」吗?

没有人可以否定制度的改革比纳吉是否下台是国家改革更重要的议程,但获取与凝聚更大民意却是改革的先行力量,不可完全忽略。朝野与公民力量的结合也要有民意与人气的机遇,这也是「小局面」必须让路「大格局」的道理。

失去政治权力的慕尤丁力陈捍卫正义,追求国家体制改革的必要。他指出其中一项体制改革是,必须限制首相建议元首撤换总检察长的权力。

壮大力量创造歷史

总检察长阿班迪这时提出考虑修正官方机密法令,对付泄露政府机密者,令人充满困惑。可以预见,当官方机密法令成为官员的「护身符」,告密与解密將面 对重重困难。马哈迪反击说,首相纳吉接收26亿令吉捐款一事根本就不是官方机密。他撰文说,纳吉是以个人身份,而不是政府名义接收26亿令吉捐款,这笔钱 不能被视为政府机密,不应受官方机密法令的保护。

政治人物被视为墙里墙外两面人,在体制內对不合理的条例「静若寒蝉」,失去权力后在体制外就「大加挞伐」。一问:他们是可以相信的吗?再问:他们现 在在体制外是反对势力应该爭取的对象吗?只要知道安华在被马哈迪革职前的16年是巫统內阁的重要成员,无论如何也是恶法的帮凶。

1987年10月委派不諳华语的高职人员到华小导致的茅草行动,安华正是时任的教育部长。

但今天他却儼然成为反对势力的精神领袖。如果没有安华的政治效应,烈火莫熄会如此燎原吗?或许在反对力量仍然薄弱的处境下,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以需 求支持是无法逃避的「宿命」,那我们是否应该在不失大原则,大方向及大格局的条件下,壮大反对势力,合力推动改革,才有机会创造歷史的改变吗?

虽然很多人不看好这次的结盟能有多大作为,是因为认为马哈迪「动机不良」或存在个人「隱议程」。但是,如果拯救这个国家已形成共识,也难容国家继续败坏与衰弱,请问不走这部棋还有比之更好的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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